院属各部门:
根据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豫办发电〔2018〕95号)和省民政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豫民明电〔2018〕124号)文件要求,结合实际, 现将学院2019年元旦放假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12月29日(星期六)上班(课),12月30日(星期日)—1月1日(星期二)休息,共3天。教务处具体安排调课事宜。
二、有关事项
1.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。放假前,各部门要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,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;要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,对教室、办公室、学生公寓、实验实训室、锅炉房、超市食堂等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自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2.严格落实值班制度,各岗位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,坚守工作岗位,保持电话畅通,切实履行工作职责。遇有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3.加强车辆管理,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。除值班车辆外,其余车辆均封存在学院地下停车场。
4.放假期间,后勤处、学生处、保卫处要分别做好留校学生饮食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