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请假制度:
1、严格执行书面请假制度,不能口头。(如特殊原因,一定要先打电话给带教老师或科室沟通,过后一定要补假条)
2、原则上不给请假,如有特殊情况(因病、因事)必须请假时,要书写请假条(注明请假原因,请假理由一定要充分),并把相关请假证明(疾病诊断证明、病假条等)和系部发函(超过三天时)交到医教科办理手续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生效,严禁先斩后奏或擅自离岗。
3、请假时要注意与带教老师沟通好,到医教科办好手续,必要时要及时和学校联系。
4、实习期间不放寒、暑假,法定节假日,服从实习医院及科室安排。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本市区。
5、凡是请假的同学一定要告知各实习组长。
二、请假要求及标准:
1、保证实习时间高职>42周,否则会影响同学们的毕业。因此无论任何情况请假,平时尽量补回请假天数,尽量不要因时间不够延迟实习。
2、请假时间超过该科实习时间1/4者,不能评为优良成绩,高职实习时间不够42周,必须补实习;请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,要随下一届实习和毕业。
3、病假、事假:遵守每个医院实习生请假规定及制度(请假不论天数,如离开当地一般都需学院发函)。个人请假如需发函,请与班主任联系发函;集体请假由系部统一发函。
4、专升本考试
(1)时间:春节后至专升本考试结束(考试结束后需补实习时长8周)。
(2)发函:集体请假由系部统一发请假函,每个同学必须严格根据自身实际请假原因请假(必须在学校发函时间内),并根据各医院的规定补回请假的时间,因此请同学们尽量减少请假天数。
(3)如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不允许请假,否则一经查出,严格处罚!!!
5、用人单位面试:请大家一定要严格控制请假次数(尽量不超过2-3次),发函由辅导员负责。
6、实习学生无故不参加实习者,按旷课处理。根据旷课时间(实习期间,每天按照8学时计算)不同,给予不同的处分:
(一)无故连续旷实习1-2天或累计达10至19学时者,给予警告处分;
(二)无故连续旷实习3-4天或累计达21至29学时者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
(三)无故连续旷实习5-6天或累计达31至39学时者,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;
(四)无故连续旷实习7天或累计达40学时以上者,给予留校察看处分。
三、请假流程:
1、个人请假模版:
请假条
本人是 专业 级 班学生(学号: )因为
请假 天,具体时间 至 。请批准!
申请人: 时间
请假条拍照发给辅导员
辅导员发盖章的请假证明函
备注:个人请假,如需学院发函,一律由班主任发函
学生拿学生请假条和请假证明函去医教科批准(事假及病假条等)
2、集体(专升本考试和学校双选会)
第一步:组长以实习医院为单位,带请假函统一向医教科请假
第二步:个人需告知带教老师及科室主任
第三步:办好手续后,个人需复印请假条交回科室后方可离开医院
第四步:按时返回实习单位并销假
集体请假的发函由系部统一发函请假,发函给组长或医教科